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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辰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确保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