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信息:莱斯信息实际控制人《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相关情况的回函》
你公司发来《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问询函》收悉,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截至本回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涉及你公司的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他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 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 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本公司确认,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4年 10 月 17 日、10 月 18 日、10 月 21 日 ) 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 票的情形。 特此回函。 中国电子 202 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相关情况的回函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