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机集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 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 运机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 14.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2,000,0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