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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601139SGC(601139)2024-10-21 10: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的核查 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及募集资金余额以 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4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年 7 月 27 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75.28 万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98,024.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