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谢春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 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谢春晓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