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10月)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条款说明列示如下表: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2024 年 10 月 2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修订) | 序 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 第一百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 第一百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 | | 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 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 | | …… | …… | | |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 | (五)未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并按照本章程 | | | 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 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直接或间 | | | …… | 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 | |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 | | 1 |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监 | | | | 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