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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江苏卓 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3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特此公告。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为 3.4762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