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巨丰科 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 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全资、控股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