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新 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八)其他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应符合国家关于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以 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目的,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 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 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以获取 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进行各种形式的 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一)新设立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