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十月 1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 与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并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