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制,规范广东风华高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总裁办公会议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行为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政策及规划;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主业定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 (三)坚持管控匹配原则。投资规模必须与公司资产规模、资产 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融资能力相适应,与管理能力、人力资源等相匹配; (四)坚持防控风险、注重效益原则。投资项目决策前应进行科 学充分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项目预期收益原则上不低于国内同 行业平均水平; (五)加强项目管理和考核评价,保障项目获得预期收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主业是指由企业依据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规 划制定并经公司决策机构核定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非主业是指主业 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 1 第五条 公司投资禁止事项。 (一)禁止通过新设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