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监事会议事规则
ChemPartnerChemPartner(SZ:300149)2024-10-29 12:35

(2024 年 10 月修订)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运作, 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 事的职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 涉。监事履行职责时,公司各业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推诿或阻挠。 第二章 监事、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 报告工作。 第七条 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会应在推选监事人选前详细披露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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