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邮编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浙海德曼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浙海德曼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浙海德曼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浙海德曼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浙海德曼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 上公告。 根据浙海德曼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