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 3 人,会议由王利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