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 门西大街甲 127 号金隅大厦 B 座 16 层 1608 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 料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 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艾久超先生、刘力一先生现场 参会,祝瑞敏女士、宋永辉女士、黄进先生、刘俊勇先生、华民先生以视频方式 参会),公司 3 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