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香飘飘关于公司大股东表决权委托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4-029 本次权益变动前,蒋建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7,196,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44%,蒋建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建斌、陆家华、蒋晓莹、杭州志周合道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14,960,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68%。杨冬云先生持有 公司股份 21,527,3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4%,拥有表决权的股份 21,527,3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4%。 本次权益变动后,蒋建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7,196,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0.44%,行使公司 228,303,727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蒋建琪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拥有表决权 336,067,8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82%。杨冬云先生 持有公司股份21,527,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拥有表决权的股份419,8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表决权委托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