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苏 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第八 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不得行权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不存 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