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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限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002079SUZHOU GOOD-ARK(002079)2024-10-21 10:31

之 法律意见书 苏州工业园区星都街 72 号宏海大厦 19 楼 电话/传真:86-512-6933026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 期限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公司保证所提供副本材料与正本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保证所提供之文件、 材料上的所有签字和印章均真实、有效;保证所有口头陈述和说明与事实一致。 本所律师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已履行法律专业 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已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制作、出 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苏州固锝"或者"公司")的委托,担任苏州固锝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简称"本计划"或者"本次激励计划")之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