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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002079SUZHOU GOOD-ARK(002079)2024-10-30 08:47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之 法律意见书 苏州工业园区星都街 72 号宏海大厦 19 楼 电话/传真:86-512-6933026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苏州固锝"或者"公司")的委托,担任苏州固锝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简称"本计划"或者"本次激励计划")之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固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