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你公司控股股东,除你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目前不 存在影响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筹 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 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 资者等重大事项。 你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我公司、我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我公司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 猫用 | 你公司《关于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询证函》已收悉,由于你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目内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作为 你公司控股股东,经自查并征询实际控制人,现就问询事项回函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