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 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管理、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 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子公司同时控股或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应参 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一条 为加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 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