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 作为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国潮"、"发行 人"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或"浙商证券")及其 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 自律规范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经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3-1-1 | 一、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 | 二、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6 | | 三、《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