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盛美 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上海"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号)批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355,753股,发行价格为85.00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3,685,239,00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