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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澜起科技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归属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