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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0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1713 号 致: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沃股份")的委托,作为公司实行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授予")有关事项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