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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鸿远电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下列减持行为: (一)大股东减持:即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下统 称"大股东")减持股份;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买入的公司股份或减持其参与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的公司股份,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