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 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登记管理制度》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