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 专项核查意见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宝塔实业")拟将除部 分保留资产负债以外的主要从事轴承业务的相关资产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宁夏 电力投资集团(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宁夏电投")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电投新能源")100%股权即置入资产的等 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将由宁夏电投全资子公司宁夏金天制造有限公司承接。 针对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向交易对方购买。同 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宝塔实业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等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核查内容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 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