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说明的核查意见
2024年9月2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对老厂区房产土地公开挂 牌转让的公告>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将所属老厂区土地 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处置,上述资产评估值为25,763.80万元,上述交易的交 易对方尚不明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资产已纳入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范围,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 出售行为,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100% 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