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ST宁科收到《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24]14 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8 月,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科生物")存在违规占用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事项。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 我局决定对宁科生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请 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