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设研院的监管函
关于对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 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 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0月 30 日 2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61 号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兴文、汤意、 林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因部分勘察设计及规划咨询 类项目存在收入及成本核算不准确问题,你公司前期披露的 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为此,你公司对 2020 年至 2023 年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多项财务指标进行了追溯调整。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