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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600027HDPI(600027)2024-10-30 15:09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 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 司、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行政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