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 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 千万元人民币; 1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发现涉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违反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重大问题的,可以根 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上市公司暂停交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独立财务顾问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 专业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