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孙琪 骆毅平 邹棉文 沈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公司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署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说明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普通股(A 股)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华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