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翰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慧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 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慧翰股份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慧翰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5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75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8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19.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211.93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