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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1606Ugreen(301606)2024-09-13 12:13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基于对本《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 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 244 号 致: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 见证,并出具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