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绿联科技拟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15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