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无锡鼎: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6号2楼 邮编:215011 电话:0512-67010501 传真:0512-67010500 二〇二四年六月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编号:2024新苏律意字第0054号 致: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事项进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