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鼎邦:东吴证券关于无锡鼎邦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鼎邦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鼎邦 换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鼎邦"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 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无锡鼎邦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江苏鼎邦换热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鼎邦")实缴出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出具《关于同意无锡鼎邦换 热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32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2,875.00 万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0 元/股,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