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薇股份: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芭薇股份"、"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4年1月12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4年第2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2月22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证监许 可 [2024]322号文同意注册。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号),北交所颁布的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3〕15号)(以下简 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号)(以下简称"《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