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香料: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高 以 律 川 法律意见书 安徽禹风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载 馬 图 佛 明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万达写字楼 A 座六层 邮编: 233000 电话/TEL: +86 0552 3111600 网址/Website: http://www.ahyfls.com 二〇一九年五月 1 致: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禹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中草香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李宏亮律师、孙浩律 师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进行了审查。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