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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联科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01618CLT(301618)2024-09-12 12:47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申话· 会计师事务所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24GZAA3B0003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 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长联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长联科技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 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