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声明 作为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股份""发行人"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或"浙商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 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 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第 1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 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