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利辛)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王利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