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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股份: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行 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二章 董事会和董事长的职权范围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