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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1985CNNP(601985)2024-11-14 11:2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 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