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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0099LH(600099)2024-11-18 10:28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 2234 号 致: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本次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 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