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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步高:总裁工作细则(2024年11月)
002251Better Life(002251)2024-11-22 08: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根 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轮值总裁、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内控总监。 第三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内控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 其中,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 1 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