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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步步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1月)
002251Better Life(002251)2024-11-22 08:4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