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步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是公司董 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重大投资、 改革等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 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 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本章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总体及专项业务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